近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欧盟、韩国和越南的冷轧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以成本加运费价格(C&F)对中国台湾地区、欧盟、韩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分别征收6.18%、6.50%、13.24%和17.25%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1年8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来源:贸法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