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中国驻阿根廷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收到阿根廷生产发展部贸易管理和政策副国务秘书处照会,通告根据该部2022年7月5日第543/2022号决议,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空调设备反倾销复审调查。对涉案产品继续维持原生产部第776号决议确定的措施,以设定的FOB最低出口价格为基础,征收实际出口价与最低出口价差价作为反倾销税。该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为冷冻率小于等于6500千卡/小时的空调设备,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415.10.11、8415.10.19、8415.90.10和8415.90.20。